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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卷 群境科学原理概论

第十三章 民众武装、反抗

本章为《第三卷 群境科学原理概论》之“第十三章 民众武装、反抗”,正文按作者原文整理为在线阅读版本。

群境民众武装反抗

⒈⑴防御方可先于攻击方选择环境。

防御方较攻击方进入所冲突之环境之消耗少。

故尔,防御方较攻击方之冲突外消耗少。

⑵故尔,在武装差异不大时,防御方与攻击方达到相互冲突平衡之生命体数量如下:

K×防御方个体数量=攻击方个体数量 〔K>1〕。

⒉随着武装之改进,即破坏作用加强(即低耗高量作用水平提高),从而导致K倍数必然趋于降低,K趋向于“1”。

⒊在人类生物群体内部分化为统治者与民众之后,民众是攻击方,统治者是防御方。

⒋民众个体数量>>统治者个体数量。

⒌⑴故尔,统治者对民众实行分而治之原则,限制及消除民众武装,限制及消除民众武装组织。

统治者扩展统治者武装,扩展统治者武装组织。

⑵为限制及消除民众武装,使民众武装高耗低破坏量,而限制及消除有关武器改进之一切技术,使统治区域内群体武装处于低级水平,而使K倍数加大。

⑶在局部之区域,民众反抗(即攻击)时,成员相对数量不足。民众反抗处于防御时,成员相对数量亦不足。从而使统治者易于控制民众,而易于维护其统治地位。

〔注:1)本体——目标——方案——执行,此关联是本体知行所常历者。

2)现实环境之限定,趋益避害、趋易避难之优选,亦本体知行所常历者。

3)认知惟真知、所行惟实效,是本体易于生存之知行原则。

4)生物之所为,其因归源于生存利益。〕